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25年) 第二章 养殖业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25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养殖业 第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因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发生争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破坏养殖生产。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