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捕捞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捕捞许可证,可以并处罚款。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