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未按本法规定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