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 第三章 清洁生产的实施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 第三十条 第三章 清洁生产的实施 第三十条 企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规定,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