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2016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和相关环境保护、资源调查、科学技术研究和教育培训等方面,开展国际合作。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