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1985年) 第四章 合同的转让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1985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合同的转让 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将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者的,应当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