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 第五十一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处罚,由公安消防机构裁决。对给予拘留的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裁决。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消防机构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公安消防机构执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94)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