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三十四条 公安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实施。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