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1984年) 第五章 消防监督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1984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消防监督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消防监督机构,负责消防监督工作。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