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1984年) 第四章 火灾扑救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1984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火灾扑救 第二十条 火场的扑救工作,由消防监督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场总指挥员有权根据需要调动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队协同灭火。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