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1984年) 第四章 火灾扑救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1984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火灾扑救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火警的时候,都应当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起火单位必须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 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