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2018年) 第五章 消防救援衔的晋级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2018年) 第十八条 第五章 消防救援衔的晋级 第十八条 消防救援衔一般根据职务等级调整情况或者工作年限逐级晋升。 消防救援人员晋升上一级消防救援衔,应当胜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消防救援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上一级消防救援衔。 第五章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