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0年) 第二章 适任证书 第二节 适任证书的签发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20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适任证书 第二节 适任证书的签发 第十八条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适任证书有效期不超过5年,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适任证书长期有效。适任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超过持证人65周岁生日。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