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11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