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2004年) 第三章 申请适任证书的条件 第三节 无线电人员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2004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申请适任证书的条件 第三节 无线电人员 第二十五条 申请GMDSS无线电人员适任考试、评估者,应完成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申请GMDSS通用操作员、二级无线电电子员和一级无线电电子员者还应完成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和精通急救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