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年) 第六章 废弃物倾倒污染防治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23年) 第七十五条 第六章 废弃物倾倒污染防治 第七十五条 获准和实施倾倒废弃物的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证注明的期限及条件,到指定的区域进行倾倒。倾倒作业船舶等载运工具应当安装使用符合要求的海洋倾倒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系统联网。 第七十四条 目录 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