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 第四章 防止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防止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二十三条 沿海农田施用化学农药,应当执行国家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