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2006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2006年) 第四十六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依照本规定,负责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员的考试、考核和发证工作。 第七章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