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2006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申请适任证书考试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渔业船员适任考试申请表(附件一)和渔业船员适任证书签发(审证)申请表(附件二);

医院按本规定出具的12个月以内的渔业船员体检表;

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原适任证书和《渔业船员服务簿》(初级职务申请者除外)及复印件;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培训机构出具的业务培训证明;

申请在主机总功率150千瓦以上渔业船舶任职的,还应当交验《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

申请无限航区渔业船舶驾驶人员的,还应当交验《渔业船舶雷达观测与标绘和雷达模拟器培训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