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09年) 第六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09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低潮高地的保护及相关管理活动,比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第五十八条 本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