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09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2009年) 第五十五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破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