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2025年) 第十四章 时效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2025年) 第二百八十七条 第十四章 时效 第二百八十七条 有关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八十六条 目录 第二百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