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2025年) 第十一章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第二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2025年) 第二百二十二条 第十一章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第二百二十二条 责任人要求依照本法规定限制赔偿责任的,可以在有管辖权的法院设立责任限制基金。基金数额分别为本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限额,加上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至基金设立之日止的相应利息。 本章规定的任一责任人设立的基金应当认定为由所有责任人设立。 第二百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