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 第十章 共同海损 第一百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 第一百九十七条 第十章 共同海损 第一百九十七条 引起共同海损特殊牺牲、特殊费用的事故,可能是由航程中一方的过失造成的,不影响该方要求分摊共同海损的权利;但是,非过失方或者过失方可以就此项过失提出赔偿请求或者进行抗辩。 第一百九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九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