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 第六章 船舶租用合同 第二节 定期租船合同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 第一百三十六条 第六章 船舶租用合同 第二节 定期租船合同 第一百三十六条 承租人有权就船舶的营运向船长发出指示,但是不得违反定期租船合同的约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一百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