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2023年) 第四章 境外突发事件处理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2023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境外突发事件处理 第三十四条 海员外派机构应当与境外船舶船东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当境外船舶船东未能及时全面履行突发事件责任时,海员外派机构应当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外派海员利益受损。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