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2023年) 第二章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2023年) 第九条 第二章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 第九条 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电子或者纸质的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