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二章 注册条件与程序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2025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注册条件与程序 第十二条 海关总署根据进口食品安全风险水平,自行或者委托有关机构,通过书面检查、视频检查、现场检查等形式及其组合,对申请注册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评估审查。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和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应当协助开展上述评估审查工作。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