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2025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列入目录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应当对企业进行审核检查,对符合注册要求的出具审核检查报告和推荐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