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经海关批准或者责令直接退运的货物不需要验凭进出口许可证或者其他监管证件,免予征收各种税费及滞报金,不列入海关统计。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