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构成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或者其他违反海关法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2004)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