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特殊货物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2026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特殊货物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2026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