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2025年) 第三章 报关单修改与撤销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2025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报关单修改与撤销 第二十五条 海关已经决定口岸布控以及涉嫌走私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进出口货物,在办结相关手续前不得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