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2020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