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 第三章 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 第二十一条 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出口化妆品时应当依法向海关如实申报,并随附相关材料。 海关根据监督管理需要,依法对出口化妆品实施查验。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