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2009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货物、物品价值办法(2009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 税款计核证明书(略) 第三十三条 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