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2007年) 第三章 海关行政复议申请 第一节 申请人和第三人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2007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海关行政复议申请 第一节 申请人和第三人 第十二条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