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2007年) 第三章 海关行政复议申请 第一节 申请人和第三人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2007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海关行政复议申请 第一节 申请人和第三人 第十一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海关行政复议申请人。 第一节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