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管理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管理 第十五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综合保税区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 第十四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