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管理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管理 第十一条 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货物予以保税,但本办法第十二条、十四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