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管理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2021年) 第九条 第二章 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管理 第九条 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其收发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按照海关规定填写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