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管理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2021年) 第八条 第二章 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管理 第八条 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关税配额、许可证件管理,但法律法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