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2022年)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2022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实际进出境并引起境内物质存量增加或者减少的货物,列入海关统计。 进出境物品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列入海关统计。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