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经核准出口商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经核准出口商认定的有效期为3年。 经核准出口商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主管海关书面申请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3年。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