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2009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海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以下统称海关立法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海关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2001)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