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2016年) 第三章 海关稽查的实施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2016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海关稽查的实施 第十七条 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凭《协助查询通知书》向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被稽查人的存款账户。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