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2022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海关对下列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实施海关稽查:

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单位;

从事对外加工贸易的企业;

经营保税业务的企业;

使用或者经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

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

海关总署规定的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其他企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