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2022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海关根据稽查工作需要,可以向有关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等收集特定商品、行业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信息。收集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海关应当予以保密。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