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2026年) 第四章 企业信用等级的认定程序和管理措施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企业信用等级的认定程序和管理措施 第二十一条 经认证,符合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企业,海关制发高级认证企业证书;符合认证企业标准的企业,海关制发认证企业证书;不符合的,海关制发未通过认证决定书。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