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2026年) 第四章 企业信用等级的认定程序和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2026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企业信用等级的认定程序和管理措施 第十八条 企业申请成为高级认证企业或者认证企业的,应当向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海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九条